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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
第2954期
记者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获悉,国家监委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这是进一步推进法法衔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新举措。
据介绍,《意见》共9部分69条,涉及管辖、证据、留置与刑事强制措施、移送起诉、审查起诉、审判、从宽处罚、涉案财物等方面问题。《意见》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将法法衔接工作放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中谋划,聚焦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进一步规范法法衔接关系,对于促进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健全衔接顺畅、权威高效的工作机制,推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执行,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合法并重,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要加强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支持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依法履职,自觉接受监督,促进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贯通融合,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周根山